1、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2015年2月印發《低碳社區試點建設指南》:
在有條件的社區,優先推廣分布式能源和地熱、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
推廣利用新設備新技術。鼓勵在社區改造中選用冷熱電三聯供、地源熱泵、太陽能光伏並網發電技術,鼓勵安裝太陽能熱水裝置,實施陽光屋頂、陽光校園等工程。在供熱係統節能改造中,鼓勵采用餘熱回收、風機水泵變頻、氣候補償等技術,推廣新型高效燃煤爐具。
2、住房城鄉建設部2015年2月印發《綠色工業建築評價技術細則》:
工業建築建築規劃設計階段,可再生能源利用占暖通空調能耗的70%以上,分值1.1;利用可再生能源供應的生活熱水不低於生活熱水總量的10%,分值0.6;空氣源熱泵供熱量占空調供熱量或生活熱水供熱量不低於30%,分值0.6.
在全麵評價階段,可再生能源利用占暖通空調能耗的70%以上,分值1.1;利用可再生能源供應的生活熱水不低於生活熱水總量的50%,分值0.8;空氣源熱泵供熱量占空調供熱量或生活熱水供熱量不低於30%,分值0.6。
3、國務院辦公廳2015年3月印發《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節能標準化工作的意見》:
在能源領域,重點製定煤炭清潔高效利用相關技術標準,加強天然氣、新能源、可再生能源標準製修訂工作。在建築領域,完善綠色建築與建築節能設計、施工驗收和評價標準,修訂建築照明設計標準,建立綠色建材標準體係。
選擇具有示範作用和輻射效應的園區或重點用能企業,建設節能標準化示範項目,推廣低溫餘熱發電、吸收式熱泵供暖、冰蓄冷、高效電機及電機係統等先進節能技術、設備,提升企業能源利用效率。
4、國務院2015年4月印發《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
實施節能環保產業重大技術裝備產業化工程,規劃建設產業化示範基地,規範節能環保市場發展,多渠道引導社會資金投入,形成新的支柱產業。加快核電、風電、太陽能光伏發電等新材料、新裝備的研發和推廣,推進生物質發電、生物質能源、沼氣、地熱、淺層地溫能、海洋能等應用,發展分布式能源,建設智能電網,完善運行管理體係。
5、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15年5月發布《北京市進一步促進能源清潔高效安全發展的實施意見》:
加快發展地熱和熱泵供暖,推進深層地熱和再生水、地埋管、餘熱等熱泵係統的開發利用。
繼續加大燃煤供熱設施清潔能源改造力度,全市清潔能源供熱比例超過90%,城六區基本實現清潔供熱。在遠郊區縣鄉鎮及農村地區重點發展小型清潔供熱設施替代現有燃煤鍋爐,推廣應用電采暖及太陽能、熱泵等清潔能源供暖。
6、2015年6月國家財政部印發《推進財政資金統籌使用方案》:
推進節能環保資金優化整合。按照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總體要求,將現有節能環保領域資金按照節能減排、環境監測監察、大氣汙染防治、水汙染防治、土壤環境修複治理、生態恢複保護等六類進行統籌整合。
7、國家發展改革委於2015年7月發布《河北省張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範區發展規劃》(張家口市):
積極推進風電、太陽能、地熱供暖示範項目建設。到2020年,市縣主城區可再生能源供暖麵積達1600萬平方米以上,到2030年達9000萬平方米以上。
打造低碳民居。奧運村、崇禮縣城、主要風景區和周邊農村采暖全部采用可再生能源。奧運村和縣城按照集中為主、分散為輔的方式,供暖主要采用太陽能、地熱等熱源,其他區域利用分布式太陽能方式供熱。
8、江蘇省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的《江蘇省綠色建築發展條例》於2015年7月1日起實施:
提倡因地製宜、被動優先、主動優化的技術路線,推廣應用自然通風、自然采光、雨水利用、餘熱利用技術和太陽能、淺層地溫能等可再生能源。
住建築利用淺層地溫能供暖製冷的,執行居民峰穀分時電價,鼓勵可再生能源應用;采用淺層地溫能供暖製冷的企業參照清潔能源鍋爐采暖價格收取采暖費,鼓勵企業單位推廣可再生能源;地源熱泵係統應用項目按照規定減征或者免征水資源費。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二星級以上綠色建築的,貸款額度可以上浮百分之二十。
9、《南京市淺層地溫能開發利用總體規劃(2014~2020年)》於2015年09月生效(南京市):
《規劃》將南京市都市區劃分為重點開發區、禁止開發區和一般開發區,針對性地部署地埋管地源熱泵和地下水地源熱泵的開發利用工作。預期到2020年末,新增地埋管地源熱泵係統建築應用麵積約580萬平方米。
10、駐馬店發改委、住建局2015年10月發布《駐馬店市綠色建築行動實施方案》(駐馬店市):
大力推動可再生能源建築規模化應用,合理開發淺層地熱能。因地製宜開發利用淺層地熱能用於建築物的供暖與製冷,資源條件適宜的地區優先發展可再生水源(含汙水、工業廢水等)熱泵,積極發展土壤源、地表水源熱泵,適度發展地下水源熱泵,科學利用城市中水發展汙水源熱泵,逐步提高淺層地熱能在城鎮建築中用能比例。
政府投資的公益性建築及大型公共建築優先采用熱泵係統,引導具備應用條件的城鎮在新建建築或既有建築節能改造時,同步推廣應用熱泵係統,鼓勵將既有燃煤、燃油鍋爐供熱製冷等傳統能源係統改為熱泵係統或與熱泵係統複合應用。組織開展淺層地熱能資源調查,編製淺層地熱能開發利用專項規劃,估算不同適宜區淺層地熱能可利用量,提出合理的開發利用規模。製定淺層地熱能開發利用管理辦法,實現地熱資源科學有序開發,保障淺層地熱能的可持續利用。
11、2015年11月住建部發布《被動式超低能耗綠色建築技術導則(試行)(居住建築)》:
嚴寒和寒冷地區宜設置輔助熱源,輔助熱源不宜采用集中供暖方式;寒冷地區、夏熱冬冷及夏熱冬暖地區宜設置輔助冷源。
輔助熱源和冷源宜采用以下方式:嚴寒地區,當分散供暖時,宜優先采用燃氣供暖爐;當集中供暖時,宜以地源熱泵、工業餘熱或生物質鍋爐為熱源,並采用低溫供暖方式。有峰穀電價的地區,可利用夜間低穀電蓄熱供暖。寒冷地區宜采用地源熱泵或空氣源熱泵。夏熱冬冷地區宜采用空氣源熱泵或地源熱泵。熱冬暖地區宜采用分體式空調。
12、2015年12月安徽省住建廳聯合多部門對外發布了《推進淺層地熱能在建築中規模化應用實施方案》:
2015~2016年,安徽省將新增淺層地熱能建築應用麵積400萬平方米;2017年~2018年是整體提升階段,將新增應用麵積600萬平方米;2019年~2020年將實現規模化應用,新增應用麵積1000萬平方米。
政府投資的公共建築將率先應用地源熱泵技術進行供暖製冷。單體建築麵積2萬平方米以上且有集中供暖製冷需求的,應采用地源熱泵係統(淺層地熱能應用條件不適宜的工程除外)。引導社會投資的1萬平方米以上的酒店、商場等公共建築優先采用地源熱泵係統。鼓勵有集中供暖製冷需求的居住建築采用地源熱泵係統。
既有國家機關辦公建築、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公益性建築以及大型公共建築,優先采用地源熱泵係統進行空調節能改造。具備條件的地區在舊城改造、既有建築節能改造工程中,同步推廣應用地源熱泵係統。鼓勵集中供熱效率低的既有居住建築,采用地源熱泵係統進行節能改造。
13、《水源熱泵係統經濟運行》將於2015年12月1日實施
2015年5月15日,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批準發布GB/T31512-2015《水源熱泵係統經濟運行》國家標準。這項推薦性國家標準由全國能源基礎與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合理用電分技術委員會組織製定,將於2015年12月1日起實施。